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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从高台跳进海绵池很嗨下一秒摔成了骨折很痛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6 1289 次浏览

  近日,论坛上有一位网友爆料,自己带孩子去蹦床乐园玩,孩子没事,家长自己却出事了。海绵池到底存在怎样的隐患?记者进行了调查。

  网友@南琳果儿在论坛上爆料称,8月4日,他携子在杭州G-jump蹦床公园滨江店游玩,在体验从高台落入海绵池时被摔成腰椎骨折。蹦床桥

  此前,2018年7月8日,外地游客李女士和弟弟来到成都一家蹦床馆玩耍。走上跳台,李女士坐在上面看着其他人要么跳下去,要么被教练扔下去。李女士被扔下去落地瞬间,兴奋的情绪散去,后背传来一阵疼痛。“从来没有这样摔过,蹦床桥当时觉得身体麻了,话都很难说出来。蹦床桥”李女士称,当时教练告诉她,可能是黑色的海绵块比较硬,蹦床桥小孩子在海绵区玩耍的时候将黑色较硬的海绵块集中到一起了,才让她受伤。随后,李女士来到四川省骨科医院,确诊为压缩性骨折。

  8月21日,记者在某团购平台搜索“蹦床”,显示成都约有14家。随机点开几家,进入评价界面,都可以看到大小朋友在馆内玩乐的场景,其中也不乏吐槽的声音:“个人觉得不适合,起码七八岁过来吧,我去玩过,我一个大人都磨破皮了,太小的小孩线日晚上,记者来到成都市科华路附近的一家蹦床馆进行探访。虽然是工作日晚上,但馆内依然有人在玩耍。

  记者调查了解到,到达蹦床馆后,蹦床桥消费者需要换上店家提供的防滑袜,然后就可以在馆内自由蹦跳了。记者看到,馆内有蹦床、吊床、攀岩墙、海绵池等,馆内张贴着蹦床规范图示,图示上明确写着:严禁头部朝下跳入海绵池,跳入前确认下方无人才可跳入;在蹦床体验中,如果感到身体疲劳,须离开蹦床区域休息缓解疲劳。

  有消费者告诉记者,蹦床桥在进场之前需要签一个安全事项通知书,类似于免责条款。记者在大众点评的评论中看到有消费者评论说:“体验感超级差的一次体验,没有教练教你玩,教练基本都是在旁边坐着,你不去找他,他根本不会理你,泡沫区域特别臭,汗的味道很大,实在忍受不了,躲避球区域没有球也没有人。”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商家收费后却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提示义务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蹦床桥故应对前述事件中那位李女士的人身伤害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同时,李女士作为成年人,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其自身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那么运营商方面需要如何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是由于游乐设施的运营者未尽到安保义务致使游客伤亡,应由该运营者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

  消费者的过错责任又如何认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相关人士认为,消费场所的经营者需要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器械的安全保障、维修保养,安全员的设立等,并且签定的免责协议不具备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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